律师解析:关于夫妻间债权是否构成共有财产的判断准则如下:若某债权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,除非存在特别约定,否则通常可被认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权益; 然而,若是由单方于结婚前所取得的债务,除非也另行约定,否则该等债项并不应视为夫妇共有的财产项目。 当双方因此类争议而陷入婚姻破裂的困境时,他们最佳的选择莫过于先行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,但是,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,则应当依法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 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 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 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 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 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 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 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 |